即创AI自动续费服务协议
即创AI自动续费服务协议
更新日期:2025年07月10日
重要提示
欢迎您使用即创AI(以下简称“我们”)提供的自动续费服务(以下简称“本服务”)。为保障您的权益,请务必在使用前仔细阅读本协议全部内容,特别是加粗部分。
如您购买或使用本服务,即视为您已阅读、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束。若您未满18周岁,请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或经其同意后使用本服务;未成年人使用本服务视为已获法定监护人认可,本协议对其及其法定监护人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若您不同意本协议内容,请勿使用本服务。
第一条 协议的接受与修订
1.1 协议构成:本协议由本正文、《即创AI付费会员服务协议》、《即创AI用户协议》及我们已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/更新的相关规则共同组成。所有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,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规则与本正文冲突的,以本正文为准。
1.2 协议修订:基于业务发展需要,我们可能修订本协议或相关规则。修订内容将在即创AIAPP(以下简称“本APP”)内公示。若您不同意修订后的条款,您有权终止使用本服务。您继续使用本服务,即视为您已接受修订后的协议。
第二条 服务说明
2.1 服务目的:本服务旨在您开通即创AI会员等付费服务后,为您提供自动续费便利,避免服务因未及时续费而中断。
2.2 扣款授权:开通本服务即表示您明确授权我们在服务到期前24小时及到期后,委托支付渠道从您绑定的自有充值账户、第三方支付账户、银行卡、Apple ID账户(以下统称“支付账户”) 中,在不验证密码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的情况下,自动扣除下一个计费周期的费用。计费周期包括7天、14天、月、季、年等(以购买页面展示为准),您可自行选择。
2.3 Apple ID特别说明:如您通过Apple ID开通本服务,且在下一个订阅期到期前24小时未取消,苹果公司(Apple Inc.及其关联公司)将从您绑定的Apple ID账户中自动扣缴下一个订阅期的费用。
2.4 扣款时间与账户责任:
- 实际扣款时间可能因支付渠道规则有所不同。
- 请您确保支付账户状态正常且余额充足。 因账户问题或余额不足导致续费失败,您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及损失(如服务中断、会员权益失效等)。
- 如您未取消本服务,即表示您同意我们在服务期满后的一定期限内(以各支付渠道规则为准)进行扣款尝试。 在余额不足时,我们有权进行多次扣款直至足额扣款。在足额扣款前,我们保留暂停或继续提供付费会员服务的权利。
2.5 第三方渠道规则:您知悉并同意,使用第三方支付渠道还需受其服务条款及使用规则约束。
第三条 自动续费使用规则
3.1 续费提醒:为便于您知悉,我们将在下一个订阅期扣款前5日通过站内信等方式通知您。支付渠道也可能发送扣款提醒。
3.2 扣款执行:请特别注意,除非您在扣款前明确取消本服务,我们将根据您的授权执行扣款指令。基于本服务特性,原则上对已成功扣款费用不予退还。
3.3 扣费差错处理:如发生扣费差错,双方应配合查明原因,各自承担己方过错责任;双方均有过错的,按过错程度分担责任;责任无法区分的,由双方均摊。
3.4 服务费用:目前开通本服务不收取额外费用,但我们保留未来根据业务需要收取费用的权利,届时将提前公示。
3.5 合法使用:本服务仅限于本APP平台合法使用。任何以非法手段规避续费使用付费服务的行为均构成违约,行为人需承担一切法律责任。
第四条 服务的中止、中断与终止
4.1 协议有效期:本协议自您接受或使用本服务时生效,至您终止本服务或注销付费服务资格时终止。本服务长期有效,除非另有通知。
4.2 我方终止权:出现以下情形之一,我们有权立即终止服务且不承担责任:
- (1) 有权机关确认您存在违法/侵权行为,或我们合理判断您的行为涉嫌违反本协议、APP规则或法律法规;
- (2) 您的行为干扰本APP或其功能的正常运行;
- (3) 我们认为继续提供服务存在重大风险。
4.3 业务调整:基于自身商业决策,我们可能中止、中断或终止本服务,并将通过公告通知您。
4.4 取消服务(关键):如您希望取消自动续费,务必在下个订阅期结束前至少24小时通过以下方式操作:
- Apple ID购买:
- iOS 12及以上:打开“App Store” -> 点击右上角账户头像 -> “订阅” -> 选择“即创AI” -> 取消订阅。
- iOS 12以下:打开“设置” -> “iTunes Store 与 App Store” -> 点击Apple ID -> “查看Apple ID” -> “订阅” -> 选择“即创AI” -> 取消订阅。
第五条 其他约定
5.1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:本协议的解释与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(不含冲突法)。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争议;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被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5.2 权利保留:我们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权利,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。